年产100万个金属罐及500台工业无人机生产招标公告
年产100万个金属罐及500台工业无人机生产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高新区环保局环境管理科)
传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万个金属罐及500台工业无人机生产项目 | 新余高新区光明路与泉州大道交汇处 | 江西三模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鑫环科创环保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新余高新区光明路与泉州大道交汇处(地理坐标为北纬27°50′50.416″,东经115°0′35.980″)。项目总投资6611.35万元,占地面积8096.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76.5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厂房为主体工程,办公楼、仓储区为辅助工程,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化粪池、排气扇等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流程简述,(1)无人机组装工艺流程:无人机各零件、组装、调试、试飞;(2)金属罐生产工艺流程:剪料、成圆、缝焊、涨筋、翻边、冲底、冲肩、冲盖、封肩、底。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万个金属罐及500台工业无人机生产项目。 | (1)废水:施工期废水不外排,生活废水及营运期废水经厂区内自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扬尘通过洒水、覆盖、控制车速等方式减少扬尘产生。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通过安装排气扇加强厂房通风,焊接烟尘达到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为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采取禁止夜间施工、控制车速、禁止高音鸣笛等措施;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对主要噪声通过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主要有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弃土优先用于回填及绿化;营运期按要求设置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一般固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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