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楼农贸市场钢结构大棚设计(资格后审、二次)招标公告

张五楼农贸市场钢结构大棚设计(资格后审、二次)招标公告

1、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张五楼农贸综合市场二期工程(2#、3#钢结构大棚),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设计项目的投标。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丰县经济开发区解放大道南、龙兴路(原经九路)西;
⑵工程规模:24米宽*119.1米长*2栋钢结构大棚,总建筑面积约5720平方米;
⑶设计周期:自设计方案批准后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纸;
⑷技术标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
⑸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国家规定年限;
⑹招标范围:
①丰县经济开发区张五楼农贸综合市场2#、3#钢结构大棚工程设计(参照效果图和建设单位要求),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及棚内固定摊位等全部设计及全过程后续服务;
②对于必须由发包人另行委托设计的专业(如人防、供电等),中标人必须积极无条件配合;
③工程建设期间,设计图纸除需较大修改(重新图审)以至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不再增加设计费用;
④中标人必须确保设计资料经济合理、审图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5.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轻型钢结构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至少包括轻型钢结构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图审时,以图审要求为准),且为本单位人员;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方式,金额:壹万元整(¥1.0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3月7日17时30分前(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3投标保证金缴纳地点: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6.6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委托设计合同并到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备案后无息退还;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2日-2017年3月7日(星期天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7.3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⑴单位介绍信;⑵投标保证金收据;
7.4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光盘售价:500元/份,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8、其他:
⑴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⑵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⑶招标控制价:捌万元整(¥8.0万元);⑶在第一次公告期间,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不须重新缴纳费用,由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投标申请人邮箱,投标申请人只需确认收到即可。⑷在第一次公告期间,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如放弃本项目的投标,须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放弃投标函。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联系人:徐宁联系电话:136*****69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丰县工农路3016号(物价局门面二楼)
联系人:郑淑闻 联系电话:********9200




2017年3月2日

标签: 大棚设计 钢结构 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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