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保安服务公司警银亭采购(第二次)(17B0008)采购公告
奉节县保安服务公司警银亭采购(第二次)(17B0008)采购公告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认可的合法经销商,且在重庆地区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售后服务专员名单。(原件备查)
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2014年至2016年)承制同类产品应达到300台以上,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制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承制的同类产品,需经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并能提供相应检验报告;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14001环境体系认证手续齐全;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终身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原厂鲜章(原件备查)。
获取文件期限:2017年3月2日 至 2017年3月9日10: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http://www.cqgp.gov.cn)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ttp://www.fjjyzx.net)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3月9日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7年3月9日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开始时间: 2017年3月9日10:00
谈判地点: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奉节县保安服务公司
采购经办人:杜红馗
采购人电话:135*****269
采购人地址:奉节
代理机构: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395
代理机构地址: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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