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金陵书院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QC2017BY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金陵书院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招标人为蕲春县文物事业管理局。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2.2 工程概况:蕲春县金陵书院建筑面积约411平方(含天井),坡屋面面积约355平方。始建于明朝,系南京蕲州经商商人所建。至今保存清-乾隆叁拾年(公元1771年)钟山移秀每一个碑记。金陵书院位于长江南岸,坐东朝西。现存三路院落,中间为金陵书院,北面为保婴局,南面为聚德堂。2006年进行过修缮,屋面、木构件基本完好。项目投资约132万元。
2.3 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金陵书院保护性修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涉范围。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七家,则在开标前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该项目七家单位参与开标、评标。资格审查标准及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业务范围须包括古建筑)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文化或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CA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3月3日至2017 年 3 月 10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一楼报名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叁佰元,售后不退;投标时按规定提交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3 月 23日9时00分,地点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县文物事业管理局
联 系 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132*****2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6*****065
监 督部 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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