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大道路侧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九华大道路侧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九华大道路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九华[2010]23号文批准建设,以潭发改九华招核【2011】3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湘潭九华大道路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经开区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九华大道路侧路坡裸露、环境凌乱、景观效果不佳等问题进行环境整治与景观提升,施工段落为K0+0000-K8+614.503,全长8.614KM,工程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整理绿化用地、栽植乔木、栽植灌木、栽植花卉、铺设草皮、挂网喷播植草、CBS生态护坡植草等。工程造价约为*******.15元。
2.4 施工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2.7 招标范围:湘潭九华大道路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包含:场地平整、整理绿化用地、栽植乔木、栽植灌木、栽植花卉、铺设草皮、挂网喷播植草、CBS生态护坡植草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终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湘潭九华大道路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湘潭九华大道路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湘潭九华大道路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整。
5.2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信息管理科进行变更备案。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限按投标须知3.4.3条、3.4.4条规定的时间退还。
6.1 请从 2017年3月3日8:00~ 2017年3月9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6.2【湘潭九华大道路侧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 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3 月24日 9时 30 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监督。监督电话: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不得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或采取挂靠其他单位等手段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经开区宝马东路1号九华大厦
联 系 人:黄建新
电 话:138*****04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朱灿
传 真:****-********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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