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生态环境治理招标公告
2016年生态环境治理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延庆区张山营镇2016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延庆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3月03日 10: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3月10日 09:00至2017年03月14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12号5层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3月3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12号5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69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626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时之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187*****62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庆区张山营镇2016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延庆区张山营镇2016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87*****6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
联系方式:时之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地址: 187*****62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工程名称:延庆区张山营镇2016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2.招 标 人: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人民政府
3.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
4.项目内容:农田配备节水灌溉系统、绿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3370亩(详细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697万元
6.实施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中羊坊村、龙聚山庄村、晏家堡村、黄柏寺村。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财政局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已竣工的合同额在6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人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4.近三年(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0日 09:00至2017年03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12号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购其它补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12号5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三、投标申请人需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3、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及复印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或劳动合同签订已满一年,被授权人须为项目经理);
注:以上资料除现场核验的原件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余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一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已竣工的合同额在6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4.近三年(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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