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物产业园公共科研服务中心建筑节能监测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济宁市生物产业园公共科研服务中心建筑节能监测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济宁市生物产业园公共科研服务中心建筑节能监测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
名称:山东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嘉祥县疏港路1号
联系方式:(0537)Tel:*******;Fax:*******;Email:136*****288@163.com
项目联系人:王亢
联系电话:158*****719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济宁市生物产业园公共科研服务中心建筑节能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背景:
本项目是针对济宁市生物产业园公共科研服务中心安装能耗监测平台子系统,对整个建筑用能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本能耗监测系统软件是省级、市级建筑节能监测系统的子系统,是对建筑用能进行分类、分项、分户计量,对各用能支路安装计量装置,通过数据采集器无线上传到市平台运维单位子系统云服务器,经子系统软件处理拆分,无缝对接至济宁市级市级节能监管平台,实现能耗的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由供应商负责设备的供货、安装并能通过济宁市建筑节能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以此作为本项目验收依据,报价中应包含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
|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1.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拟采用的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子系统应用软件须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3、为并保证子系统软件能与济宁市能耗监测平台数据中心无缝对接,供应商须出具由济宁市住建局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运维单位开具的软件接入证明。 4、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5、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3年内;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6、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
合格 |
⒈通过采购人预留的联系方式向其提交修改建议; ⒉点击链接提建议:提交采购需求修改建议 |
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⒈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 ⒉第二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购人在正式开展采购活动之前,应当将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采购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提交采购建议书时,应当将经公示完善后的采购需求和征求的意见建议一同交付采购代理机构。 |
招标
|
济宁市生物产业园公共科研服务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