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河处水闸安全鉴定招标公告

大清河处水闸安全鉴定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清河处2017年河道专项维修加固工程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管[2017]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水利建设基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大清河处水闸安全鉴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南运河节制闸(建于2002年)、老龙湾低水节制闸(建于2000年)、上改道闸(建于1952年)、八堡节制闸(建于1977年),上述四闸自建成以来均未进行过安全鉴定。根据《水闸安全评价导则》(SL 214—2015)和《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号)的要求,该四闸应进行全面安全鉴定。
2.1.2 计划服务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清河处水闸安全鉴定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大清河处水闸安全鉴定,合同编号:DQHCSZAQJD/HT-2017-01。主要内容包括对南运河节制闸、老龙湾低水节制闸、上改道闸和八堡节制闸等4座水闸进行工程现场安全监测、工程复核计算和水闸运行管理评价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为经水利部认定的水利科研院(所);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近五年(2012~2016)具有完成类似安全鉴定项目的业绩;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14年~2017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3月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勘察及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或水利部公布的有关文件或证书);
(3)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4.2 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及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或水利部公布的有关文件或证书)原件、类似安全鉴定项目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3月10日~2017年3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交纳。其中除银行保函形式外,其他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30日10时,地点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招 标 人:天津市大清河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2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罗烈虎
电 话:***-********转8150
传 真:***-********
发布日期:2017年3月3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鉴定 水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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