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房招标公告

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房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房地产管理局采购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房
采购项目编号RSGZC (2017-1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
公告类型资格预审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2017-03-03 14:30 到 2017-03-10 16:30
采 购 人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房地产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项目包个数1
各包采购内容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关于第三批公开购买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预审按照中央稳增长、去存量、促发展的房地产政策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建房〔201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三批公开购买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相关要求作如下公示:一、公共租赁住房采购主要条件(一) 必须是县城区范围内,由开发企业建成具备合规合法手续的普通商品住房。(二)必须为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2017年12月30日前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住房。(三)产权面积在85㎡以下的商品住房。二、采购价格确定方式由县房管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申请项目的楼价进行评估,评估小组对县城房价进行调查后,综合评估价、市场价、楼盘前三月销售均价,确定采购基础价格,报政府审定确认后发布基础价格(基础价格原则上不高于楼盘前三个月销售均价);再由企业自主申报优惠下浮比例(不低于基础价5个百分点),按下浮比例从高到低依程序进行采购。如下浮比例相同按房价从高到低依程序进行采购。三、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完成后三日内由县房管局同开发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按5:5方式付款(即签订合同付款50%,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并提供产权证等相关完整手续付款50%)。欠缴政府税费的一次性支付抵扣。采购经费由县住建局从住保经费中支付。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资料报名时间:2017年3月3日-2016年3月10日,报名参加投标资格预审。报名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报名需要提供资料: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项目备案)、房源信息(套数、地址、面积、楼层、户型)。未经过资格预审不得参与下一步投标。仁寿县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3月3日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详见上传电子件内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仁寿县房地产管理,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地址:仁寿县仁寿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本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其它内容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商品房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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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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