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用工程绝热蒸发装置(EPC)招标公告

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用工程绝热蒸发装置(EPC)招标公告


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用工程
绝热蒸发装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用工程绝热蒸发装置(EPC)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建设资金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 ,招标人为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公用工程绝热蒸发装置(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
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
在三套制酸系统二吸塔与尾吸塔之间分别加装绝热蒸发装置,采用二吸烟气与酸水在塔内逆流接触,从而达到绝热蒸发的目的。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用工程中绝热蒸发装置是酸性废水提质减量的重要环节。招标范围包括三套绝热蒸发塔利旧设备内原有结构拆除、重新设计改造、配套管道制作(仅限FRP材质)及利旧设备和钢结构拆除搬迁、安装、开车调试、技术培训、交工资料移交及设备达产达标等。开工前场地勘察和布置规划由投标方负责。调试及试运行期间的消耗性材料(包括水、汽、电等)由招标方负责。计划投资约220万元。
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3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 4月15 日(70万吨系统),2017年5月30日(53万吨系统、30万吨系统)。绝对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玻璃钢设备(洗涤塔)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运维等技术能力资质,具有类似玻璃钢设备(洗涤塔)成熟业绩并至少正常运行3年以上。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收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月3日至2017年3月7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8号冶金设计大厦11楼(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3日9 时00 分,地点为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办公楼31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厂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兰州路1号
邮 编:737100
联系人:李明光; 杨会
电 话:151*****866136*****870
电子邮件:Lmg76@126.com;hgyanghui@jnmc.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8号冶金设计大厦11楼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窦小龙;马天平
电 话:182*****521138*****895
电 子 邮 件:lyzb555@163.com
开 户 银 行:工商银行兰州市东岗支行
账 号:****************613

2017 年 3月 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置 蒸发 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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