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迁建工程)—D5~D10学生宿舍楼、K5#~K7#公寓楼、化学实验室配套工程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就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克拉玛依市迎宾路以北,217国道以西的克拉玛依工程教育基地内,本次共建6栋学生宿舍楼、3栋公寓楼及化学实验室配套工程。其中:D5~D10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74942.52㎡,地上5层,建筑高度19.65m,砖混结构;K5#、K6#、K7#公寓楼总建筑面积为30336.27㎡,地上6层,建筑高度20.93m,砖混/框架结构(中间公共部分为框架结构,两侧公寓部分为砖混结构);化学实验室配套工程改造面积约5618㎡,已建C8楼总高度23.65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对已建建筑的土建、上下水布置、排风、新风(通风的特殊处理等)、电和暖通进行改造。
2、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迁建工程)—D5~D10学生宿舍楼、K5#~K7#公寓楼、化学实验室配套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计划2017年4月1日进场,2018年7月30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367天。(其中不含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冬休期天数)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文件。
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监理资质。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三、申请人报名
1、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注册证书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贰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3、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10日下午19:00时止(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10:00 时至13:00时,下午16:00 时至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时不候。
4、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克拉玛依建设网”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维东 邓晨
136*****005地址:克拉玛依市光明小区23栋1单元3楼
使用方代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财务与校园管理部
联系人:石小帆
177*****8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