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湖公园水韵舞台及周边市政设施维修招标公告
聚龙湖公园水韵舞台及周边市政设施维修招标公告
盐城市聚龙湖公园水韵舞台及周边市政设施维修项目邀标公告(二次)
1、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盐城市聚龙湖公园水韵舞台及周边市政设施维修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投标申请报名。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盐城市聚龙湖公园水韵舞台及周边市政设施维修项目
2.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3工程地点:盐城市聚龙湖公园及周边
2.4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0万元
2.5工期要求:15日历天,具体工期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要求。
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聚龙湖公园水韵舞台及周边市政设施维修项目等,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文件为准。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并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3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缴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证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出具)。上述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注: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4 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5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4.6为了便于项目管理和实施,如中标单位非盐城市城南新区入住企业,须总部搬迁盐城市城南新区或经中标单位授权后在盐城市城南新区注册成立分公司,结算等相关工作将与搬迁盐城市城南新区总部或经中标单位授权后在盐城市城南新区注册成立分公司进行办理。
5、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
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本项目不需报名,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到盐城市城南新区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xqgg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等资料,于2017年 3 月 8 日 10:3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盐城市新龙广场D1#楼3楼317室。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3 月 8 日 10:30 时。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2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317室(新龙广场D1楼,橡树湾小区南侧)。
9、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志国
联系电话:158*****003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海洋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路东、路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0*****821
地址:盐城市中南世纪城一期二号楼一单元十楼
招标办: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辅工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D1楼406室(海洋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路东、路北)
2017年3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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