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块金师附小教育集团小学及实验幼儿园-小学施工招标公告

二七区块金师附小教育集团小学及实验幼儿园-小学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网上下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七区块金师附小教育集团小学及实验幼儿园-小学施工招标,经金婺发改以[2016]135号文批准建设,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为该项目业主,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总投资为17749万元。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为39093.44㎡,其中地上计容积率为23824.80㎡,地上不计容积率为1004.24㎡,地下不计容积率为14263.40㎡。
2.2招标范围:二七区块金师附小教育集团小学及幼儿园-小学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工程建设地点:婺城解放西路南侧、工人路北侧、凤山街东侧、西侧;
2.4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来开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16年11月、2016年12月、2017年1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3.8企业需在开标时须提供《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3.9本工程营运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以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连续5个工作日的存款余额证明为准,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27日之内)
3.10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以开标当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信息平台核查结果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信息平台入库的人员。
3.1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与有资质的装配式构件生产企业签订的供货意向书。
3.12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8号令)第二条规定需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13如本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擅自开工的,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8号令)第十二条进行相应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录入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
3.14项目中标经理不得更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27日14时30分前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本月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因财政局调整缴费方式和账号,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日完成席位费缴纳,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
4.4本次采用4.0升级版电子招投标系统,各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向徐凯丽联系,联系电话:151*****00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婺城区紫金南街369号瑞唐国际附楼3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行政主管部门: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代理单位: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地址:金华市金都路58号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人:龚江伟
电话:139*****265电话:****-********

2017年3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学 幼儿园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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