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觉寂塔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觉寂塔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觉寂塔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H4-2017-0020(HR)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6日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觉寂塔维修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文物局

1.3招标人:潜山县文物局

1.4资金来源:财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潜山县

2.2建设规模:觉寂塔一层腰檐及地面、一层副廊、二至五层腰檐及塔顶维修。投资规模约73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格。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06日至2017年0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潜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附属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700元(含电子版1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肆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觉寂塔维修工程投标保证金。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银行回单(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的经办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托的项目经理)到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理票据换取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拟委托的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潜山县文物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城 地 址:潜山县皖潜大道红黄蓝幼儿园旁

联系人:汪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8*****000 电 话:150*****090

8.其它要求

8.1 拟派该工程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取样员)的配备与资格应符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2014]186号文件规定。

8.2 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能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http://www.ahgcjs.com.cn)公开查询。

8.3 购买了招标文件,因故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将给予相应处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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