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叫湾铬铁破石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风叫湾铬铁破石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三都县普安镇风叫湾铬铁破石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三都县普安镇风叫湾铬铁破石场

建设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风叫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三都县普安镇群益村

项目投资80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矿山为新设矿权,矿山生产规模为30万m3/a,矿区面积:0.0381km2,开采标高:+710~+605m。产品方案为五眼砂、七眼砂、碎石及石粉。服务年限约5a。开采矿体为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中深孔爆破落矿,机械装矿,采场汽车运输。

二、本项目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① 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施工阶段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运输车辆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② 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冲洗维修产生的含油污水。

③ 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的高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④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

① 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露天采场在开采过程中存在采坑积水,雨季工业场地产生雨季冲刷水,雨季排土场产生淋溶水,上述在雨季产生的废水主要以悬浮物为主,水质较简单;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等。

② 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传输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矿山开采、爆破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③ 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主要有潜孔钻机、空压机、推土机、挖掘机、破碎机、振动筛、装载机、带式运输机等机械性及空气动力学噪声和矿山开采爆破噪声,以及交通运输噪声。

④震动和飞石的影响分析

采石爆破工序产生地面震动,震动对附近建筑物可能产生破坏影响;在露天矿爆破中,飞石可引起的伤人事故。

⑤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矿山剥离弃土、生活垃圾、袋式除尘器收集灰及少量机修废油。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① 废气: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存放在料库内,或加盖棚布;尽量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装卸物料;对工地附近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② 废水:施工期间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清洗水等,生活污水利用厂区旱厕,一熟化后用于周边农田,施工废水等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

③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它们的检修与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合理安排装修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夜间禁止进行作业,昼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时应避开中午休息时间。

④ 固体废物:废弃的建筑材料、设备安装剩下的边角料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在厂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内,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

① 废气:本项目有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上方设置大密闭罩,并经1台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共设置2台袋式除尘器);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的气体排气筒出口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 mg/Nm3)经风机通过1座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降低砂石落料口高度,并在落料处设置喷淋开采水装置;矿石在破碎机到振动筛,振动筛到料石场均采用带式输送机传输,并置于的走廊中。采区域设置1个容积为5m3的水箱及供水系统,钻孔作业采取湿式作业,可有效减少钻孔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露天爆破采用微分爆破,采用对预爆区撒水预湿降尘;场内装载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二次扬尘污染,评价要求运输过程中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装载中应降低落料高度,装载机和运输车辆低速行驶,并在装载和运输场地喷洒水。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 废水:本项目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设置1座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1座化粪池熟化后作为农肥用,生活污水不外排;雨天要注意采场的排水,开采前应在采场上方修筑截排水沟,以防暴雨期间形成的洪水对采场安全生产构成威胁。在采场周围修筑排(截)水沟,拦截和导出地表水体至矿区之外,缩小陷区汇水面积;排土场设置拦渣坝、截排水沟等,在排土场拦渣坝下修建1座35m3的沉淀池,对淋溶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排土场防尘;工业场地采用雨污分流制,工业场地雨水经四周的截排水沟经1座20m3的冲刷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本项目工业场地防尘,不外排。

③ 噪声:本项目矿山潜孔钻孔通过自带隔声构件消声装置;矿山开采爆破在白天进行,距爆破点300m和500m时的噪声已衰减到65dB和60dB以下;爆破作业地点周围300m内无其他居民点、也没有文物古迹建筑和需保护的自然构筑物等方面的敏感点和保护目标;工业场地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空压机和带式输送机,破碎机和振动筛采取建筑物隔声、移动空压机自带消声器、带式输送机设隔声的密闭走廊内。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工业场地场界的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项目每年产生的废土石(均为表土)运往排土场堆放,用于分期土地复垦;矿山营运期生活垃圾在工业场地设垃圾收集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破碎和筛分过程中袋式除尘器的收尘灰用于建筑材料出售,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机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HW8),设置专用容器和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贮存,定期由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建设单位对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按环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可保证废气、废水、噪声等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同时经过加强管理和落实风险措施后,发生风险的几率很小,则本项目的建设将不至于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公众参与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查阅报告书简本和索取补充信息的有效期为本公示发布日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城镇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官员。征求意见的内容为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面谈、电话、书信等形式进行。

建设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风叫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克勇

联系方式:187*****22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 话:***-******** 邮箱:********@qq.com">********@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三都水族自治县风叫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2日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场建 铬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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