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地税局1#、2#家属楼城市棚户区改(扩、翻)建招标公告

2017年地税局1#、2#家属楼城市棚户区改(扩、翻)建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MLJY170301-0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民乐县2017年地税局1#、2#家属楼城市棚户区改(扩、翻)建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民发改【2016】99号文件批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民乐县2017年地税局1#、2#家属楼城市棚户区改(扩、翻)建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拟对民乐县地税局1#、2#家属楼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含外墙保温、屋面防水、分户门、外窗、单元门、破损台阶、楼梯扶手、散水修缮、楼道粉刷、外墙真石漆、落水管、室外给水管网、地沟内给水管网、室外排水主管网等,建筑面积5162.43平方米,共有住宅44套,商铺8间。项目总投资约为283.44万元。

1.2 计划施工日历天数:120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多渠道筹措已落实 。

1.4 建设地址: 民乐县地税局1#、2#家属楼 。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3、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及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2 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后,方可报名。

3.3 省内投标企业在参加工程项目投标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在监管系统上审核确认后,企业自行打印《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后,方可报名。

3.4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所在地和拟承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if !supportLists]-->4、<!--[endif]-->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8日18时00分。

5、《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申请人应于 2017 年 3 月 8 日17时00分至2017 年 3 月 8 日18时00分统一 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四份)送达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投标报名处(接收人:许丽妍 联系电话:180*****314),其他时间不接受《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可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编制和签署。

6、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请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网站该公告网页底部附件处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7、凡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统一缴纳至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开户行:甘肃银行民乐支行;账号:****************20)。

8、本公告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同时发布。

9、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民乐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民乐县县府西街

邮政编码:734500

联 系 人:李常平

联系电话:139*****989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天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9号

邮 政 编 码: 734000

传 真: ****-*******

联 系 人: 王亮

联 系 电话: 189*****115

交易中心地址: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政务大厅四楼)

联系电话:****-*******  


标签: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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