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青水电站建设使用林地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阿青水电站建设使用林地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象泉河阿青水电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设计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DZB-AQLDSJ-170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泉河阿青水电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设计,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该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流标,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阿青水电站位于西藏阿里地区札达县境内,系象泉河规划河段5级开发方案的第2级。坝址距札达县城约45km,札达县城距阿里地区行署狮泉河镇约247km,距拉萨约1449km,距新疆叶城约1331km。海拔高程约3800m,电站外围交通运输线路主要有青藏铁路,国道G219线、G318线及巴尔~札达县道,对外交通不便。

阿青水电站建设征地涉及土地23283.36亩(水库淹没区土地18483.88亩,水库影响区543.56亩,枢纽工程建设区土地4255.92亩),其中,林地1544.34亩(水库淹没区林地1497.58亩,枢纽工程建设区林地64.76亩),草地10134.39亩(水库淹没区草地7116.13亩,水库影响区284.97亩,枢纽工程建设区草地2733.30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象泉河阿青水电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设计招标范围如下(但不仅限于):编制象泉河阿青水电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负责协调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协助甲方办理本工程项目林业部门有关的报批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⑴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必须具有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认证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⑶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⑷近两年具有独立承担3个以上相近规模的使用林地可研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白家段蓝光空港国际城一期2栋一单元701室(蓉泰酒店楼上)或拉萨市娘热路1号(民航局院内)持授权委托书或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证明资料(验原件,留胶装成册的复印件加盖鲜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22号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娘热路1号(民航局院内)

联 系 人:马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

2017年3月6日




标签: 使用林地 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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