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塘小微企业园1号、2号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二塘小微企业园1号、2号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平乐县二塘小微企业园1号、2号道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HCGL2017-002SG)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平乐县二塘小微企业园1号、2号道路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内容:平乐县二塘小微企业园1号、2号工程2.2 建设地点:平乐县二塘镇工业园区2.3 建设工期:450天(日历日)2.4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补充说明等要求的内容2.6 标段划分:本工程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指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穿山东路18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4.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持以下原件材料到场报名:1)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身份证。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C证。并提供以上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缴纳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是能反映最近一年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页或最近一年养老保险费缴纳证明材料,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为准)。3)检查机关出具的报价人近三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此函时间必须是本项目公告之后时间)。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后退回),以上材料齐备并合格后方可购买。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穿山东路18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平乐县九龙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乐县二塘镇工业园区地 址:桂林市穿山东路18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邮 编:541004邮 编:541001
联系人:邝华谦联系人:罗欢
电 话:****-*******电 话:****-*******
传 真:****-*******
2017年3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企业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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