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商城”电动车招标公告
网上商城”电动车招标公告
征集区级政府“网上商城”电动车类供应商
入驻的通知
(2017年3月)
各有关单位:
合肥市区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动车类现开始接受相关供应商的自愿报名,有关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区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动车类项目的供应商,可根据自己经营范围选择任意一项或多项报名。
2、供应商(编制)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需根据附件一“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模板)”要求制订,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3、所提供文件资料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需胶装密封提交。
二、报名条件
1、自愿参加、独立报名;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确保产品能及时送达到采购人指定的合肥市县区任何范围内;
4、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电动车辆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符合征集产品范围要求的营业执照,该产品代理有关证件及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的产品,应是目前市场上通用的、流行的新材料、新技术(功能、智能、工艺等)、新设计、新能源的电动车,不接受贴牌产品。
3)提供所投产品的实物彩图。
5、承诺进入区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发布商品单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种要求:
(1)价格不得高于合肥市国有及国有控股超市、专卖店、商场等卖场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该商品的含税平均价;
(2)价格不得高于区级网上商城设置的“比价系统”中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含税价;
(3)价格不得高于本企业实体店零售价格的9折,电商企业不得高于本企业互联网公开平台售价的9.5折;
(4)价格不得高于给予其他客户的成交价格;
6、本次征集的电动车类要求详见附件;
三、咨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3月6日—3月27日(不含双休日);
四、集中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3月27日14:30时至15:00时(以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内悬挂的LED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逾期概不受理。
五、报名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2室
六、评审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3月 27日15:00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工;联系电话:****-********。
八、报名材料:见附件(供应商提交文件和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九、其它事项
1、参与征集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经评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产生;
2、入驻商城的供应商须与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协议》,提交壹万元履约保证金。
3、送货至合肥市周边县域范围,一次性5000元及以上货物不收运费,一次性5000元以下货物,经双方协商,如若收取运费,费用不超过200元。合肥市城区范围内免费送货。
4、中标公示期满后30天内,入围供应商未签订入驻协议、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上架商品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十、附件:
1、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模板)
2、“网上商城” 电动车类入驻协议
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6日
附件一:
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模板)
目 录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5
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
三、“网上商城”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6
四、声明书7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等8
六、社保登记证9
七、相关业绩材料10
八、服务承诺(样本)11
九、商品征集一览表13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身份证号: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参与贵单位有关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动车类的一切事项,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网上商城”有关协议、处理履约等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2017年 月 日起至2017年 月 日。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发日期:2017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网上商城”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产品类别
供
应
商
概
况供应商名称
地 址
经营范围
成立时间经济性质
负责人联系电话
注册资金技术人员数
资产总额净资产
工商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参加社保
近三年业绩
信誉采购合同总额: 万元,合同履行情况:
政府采购履约情况:
受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表扬: 次;时间:
列入全国范围内不良行为记录: 次;时间:
列入全国范围内黑名单记录: 次;时间:
供货区域范围
四、声明书
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单位自愿成为区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动车类的入驻供应商,并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
同意此次征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及要求,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声明日期:2017年 月 日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等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电动车辆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还需提供该产品代理有关证件。
六、社保登记证
投标授权人2016年11月-2017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响应文件中须附投标人近3个月内为其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⑴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⑵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⑶其他经评委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委会确认。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投标授权书及社保证明,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相关业绩材料
附表 :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
类型简要描述合同金额
(万元)实施
日期项目地址与采购单位联系电话所在
页码
注:协议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单位验收证明。(本项非必须提供)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2017年 月 日
八、服务承诺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作为合肥市区级政府采购 “网上商城”电动车类的入驻供应商,针对合肥市区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服务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执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协议》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自觉维护采购单位和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权益。
2、做好合肥市县区单位电动车类采购和售后服务,承诺商品在20天内送达到采购人指定范围内,全面履行协议承诺,积极主动地提供完善的服务,接受监督检查。
3、我公司承诺销售时出具真实、有效商业零售发票(附采购清单)。
4、我公司承诺销售的电动车辆符合国家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标准条例等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
5、(单位自行承诺的其他条款)。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
九、商品征集一览表
序号商品类别商品名称品牌型号详细参数网上商城售价(元)
1电动车二轮式
电动车………………
2
3
4
…
按以下要求提供网上商城征集商品
一、二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
A、二轮电动车类:治安巡逻车、电摩二轮车、代步车等(普通、豪华)。
1、需求品牌:雅迪、绿源、爱玛、新日、捷安特、小鸟、台铃、新蕾、洪都、阿米尼 、雅马哈等。
2、配置要求(供参考):1)电池:国内顶级品牌大容量电池;2)电机:60V/48V高效正弦波无刷电机(800-1200W);3)控制器:60V/48V通用超静音12管矢量正弦波矢量控制器;4)充电器:恒流,恒压,涓流,脉冲,温度保护,温度补偿;5)智能三档位:超速节能;6)轮胎:真空加厚轮胎;7)减震器:油压减震器或双弹簧阻尼液压减震;8)坐垫:ABS底板,冷发海绵,双层皮革;9)车架:优质材料,结构合理,安全防锈;10)塑件:喷涂油漆,色牢固强;11)制动:前碟刹后鼓刹,安全可靠;12)防盗:有防盗装置。13)国标铜线,磷铜插件,尼龙阻燃塑壳主线加高温烧不烂电池连接线,安全可靠,通电效能高,返修率低;14)巡航里程:60-70km;15)治安巡逻车:巡逻灯、护栏、标线、喇叭、治安巡逻字样改造等。
3、维保要求:电机:有刷电机保修两年,无刷电机保修叁年;电池:锂电保修池两年;车架:五年;其它部件以产品厂商官方最新保修条例为准。凡是在“三包”有效期内免费修理。
B、四轮电动车类:电动巡逻车(4座-8座)、电动环卫车、电动保洁车、电动垃圾车(8桶垃圾收集车、挂桶式垃圾车、拖桶式垃圾车)、旅游观光车(8座-16座)、电动休闲车、电动货车等(普通、豪华);
1、需求品牌:雅迪、绿源、澳柯玛、新日、洁博士、朗旭、沃森、新蕾、洪都、福田。
2、配置要求:
1)供应商必须详细描述四轮电动车的类型(是否:封闭式、普通、豪华),额定乘员数,车架材料与工艺,车体材料、工艺、外形尺寸等,前轮距/后轮距,整车质量(含电池),离地间隙,制动距离,转弯半径,最大续行里程,最大速度,爬坡力,最大噪音,装载力,转向系统,转换器,制动系统,仪表台配置(智能组合仪表),视听(收音机和多功能喊话器)及信号前照灯、前后转向灯、后尾组合灯,电喇叭、倒车蜂鸣器),轮胎及座椅等。
2)特种车辆还需另行标出其它参数和特种用途等,如:整车配备换风系统,整车带巡逻作业语音提示功能,车辆供货前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喷字加装标志及改色等。
3)电动车辆是由蓄电池、电机(电动轮毂)、控制器、充电器四大件和车体部分组成,电池:电机:控制器、充电器的配置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具体的技术参数与规格等。
4)电动环卫车辆还须提供远程监测与管理服务平台,终身免费使用。提供车辆实时定位、作业路线监控、行驶里程统计、车辆作业情况监控、电子围栏、故障诊断、工作统计与分析功能。(可提供类似或优于该标准的方案)
C、二轮与四轮电动车配件:塑料件、充电器、电池、轮胎等。
二、有关说明
1、供应商需提供预上架商品的品牌、型号、货物名称、规格及详细参数(提供详细参数不全的,预上架时根据中心要求补充描述),其中“型号”应为产品完整型号,若提供型号存在异议,则默认供应商提供的为该型号下最高配置的产品。
2、为更好的让采购人获知商品来源,可在商品详情页注明该商品的原厂授权或总代理授权,以及厂家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3、供应商所提供的上架商品一旦发现是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或以旧充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予以处罚。
4、供应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更新上架的商品和价格。
十、其他资料
附件二: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协议
(类别:电动车类)
甲方: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申请入驻区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协议,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第二条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区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为了保证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防止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货物类提交1万元。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上商城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乙方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二)甲方定期对网上商城的商品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上架的不符合要求商品,甲方有权对其强制下架,取消违规商品的相关订单,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乙方须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供应商资质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复印件)。
(二) 乙方上架商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国家对相关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要求;
2、国家对政府采购产品中强制执行节能\节水\环保的要求;
3、乙方上架商品的产品型号应与市场销售的产品保持一致。及时更新型号、价格、服务等,原则上要求3-6个月更新一次。如有变动,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产品进行更新。不得销售针对政府采购的特供商品,上架商品必须可供货,已停产型号或缺货的商品应及时下架;
4、乙方提供的商品应严格按类别上架,非办公产品不得上架;甲方有权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调整商城商品,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5、乙方发布的商品价格必须按征集文件要求执行,进入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发布商品单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种要求:(1)不得高于合肥市国有及国有控股超市、专卖店、商场等卖场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该商品的含税平均价;(2)不得高于区级网上商城设置的“比价系统”中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含税价;(3)不得高于本企业实体店零售价格的9折,电商企业不得高于本企业互联网公开平台售价的9.5折;(4)不得高于给予其他客户的成交价格。
6、乙方在上架商品时须上传产品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书、特种电动车辆需提供B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7、乙方上架的商品如需另加零配件或相关增值服务,应单独挂网标明价格,价格也应服从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第五项要求;
8、乙方上架商品名称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格式命名。
(三)乙方所提供服务必须遵照以下规则
1、乙方参与我区政府采购活动必须遵守我区制定的网上商城管理规定、网上竞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认真履约,诚实守信,做好商品管理和服务;
2、乙方对其商品按国家“三包”和行业等相关规定,当商品或售后服务出现投诉或纠纷时,应根据相关规定条款妥善解决,若原生产厂商不能承担相应责任时,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应以甲方规定的方式进行商品结算;
4、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甲方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
5、乙方服务范围应涵盖合肥市城区及周边县域,商城所有上架商品,在采购方确认订购后根据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在城区范围内由乙方免费送达指定地点。送货至合肥市周边县域范围,一次性5000元及以上货物不收运费,一次性5000元以下货物,经双方协商,如要收取运费,费用不超过200元;
6、乙方有权申请退出网上商城,退出时需提交书面申请,甲方受理,调查无质疑后,一个月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商城中的商品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发现违规商品应及时向甲方举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自愿接受违约责任追究:
(一)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冒伪劣、盗版产品,违反国家“三包”规定的,以及存在其他阻碍网上商城管理和运作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取消乙方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乙方预上架商品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七项,出现商品命名不规范,商品价格明显不符合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五项所规定“进入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发布商品单价必须同时满足四种要求,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三次暂停供货资格三个月,第四次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乙方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记入不良记录并予以曝光,2年内不得参与包河区政府采购活动。
(三)在服务期内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三款,因供货商品质量、价格和服务等问题受到有效质疑或投诉的,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暂停供货资格三个月,第三次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乙方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记入不良记录并予以曝光,2年内不得参与包河区政府采购活动。
(四)中标公示期满后30天内,入围供应商未签订入驻协议、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上架商品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五)发现乙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商品配送和服务、未按规定要求在电子办公和办公家具类商品上贴信息标签等违规违约行为的,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暂停供货资格三个月,第三次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乙方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记入不良记录并予以曝光,2年内不得参与包河区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2 年,自 2017 年 月 日至 2019年 月 日。供应商在协议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手续,否则视为自动退出网上商城。
第八条 甲方具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规定为准。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签: 供应商 电动车 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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