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泉水库水源地保护中水利用工程(污水厂送水泵房)设计招标公告
横泉水库水源地保护中水利用工程(污水厂送水泵房)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吕梁市横泉水库水源地保护中水利用工程(污水厂送水泵房)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方山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在国家首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试点—山西伟拓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www.sxdzzb.com)(下称“伟拓平台”)上以电子辅助招投标的形式组织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吕梁市横泉水库水源地保护中水利用工程(污水厂送水泵房)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方山县
2.3 设计周期: 60 天
2.4 招标编号:0632-1710FWCL0256
2.5 招标范围:
范围包括:设计及后期技术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应资质;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登录伟拓平台完成“申报注册”,并将伟拓平台要求准备的书面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整理成册后递交至伟拓平台。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然后登录伟拓平台在线申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 3月10日每日09: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上班。
4.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4.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2 企业资质证书;
4.4.3 检察院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
4.4.4 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
4.4.5 近三年内同类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4.4.6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资格证明资料;
4.4.7 以上资料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证件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4.5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 3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世纪广场路(新世纪大厦)七楼7066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方山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邮编:030006
项目经理:刘凯
电话:138*****323
联系人:刘凯、胡亚东
电话:****-*******-****
电子邮箱:sxsitc@163.com
网址:http://www.sxten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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