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司法局公交车载移动电视法治宣传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司法局公交车载移动电视法治宣传单一来源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市级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兰州市司法局 | 代理机构: | |
采购预算:(万元) | 28 |
兰州市司法局公交车载移动电视法治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司法局公交车载移动电视法治宣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7-29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全市公交车载移动电视法治宣传(在1100余辆公交车车载电视开展法治宣传),期限1年。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兰州的重要举措,在全市公交车载移动电视上开展法治宣传,影响力大、受众面广,深刻影响着数百万城市居民的生活,对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律素养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上述公司与市司法局合作开展法治宣传已有3年多,为确保全市法治宣传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甘肃飞天广电数字移动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飞天广电数字移动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成立的全省唯一一个移动电视频道,共计1100余辆公交车配有车载电视,占全市公交车载电视60%以上,日受众超过300万人次。该公司拥有专业的制作团队和先进的编辑软件,企业信誉好、实力强、技术先进、价格合理,拟采用甘肃飞天广电数字移动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为实施单位。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刘继光 甘肃省广电局监测中心主任 正高级工程师
甘肃移动电视是甘肃广电总台下属的一个频道,和甘肃卫视、甘肃公共频道,甘肃文化影视频道齐名,拥有先进的无线传输技术,精良的制作团队,先进的采编播摄制设备,保证了该频道的迅速发展。现已成为传统电视媒体最大的竞争对手,影响力大、受众面广,多渠道播出,使该频道提前进入了全媒体时代,是甘肃广电总台重点发展的频道之一。
专家二 王乐中 甘肃广电总台新媒体事业部 副高职称
甘肃移动电视频道是政策发布的有效平台,多年来已成为百姓答疑解惑,求助帮扶的主要渠道,频道节目内容丰富,宣传教育效果良好,具有很高的公益属性和媒体价值,频道自办的法制宣传栏目、生活服务栏目、卫生科教栏目等都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服务广大百姓,为广大百姓宣传普及国家方针政策,法律知识,用药常识和保健知识,是亲民、利民的好媒体。
专家三 张小元 甘肃广电总台产业研发中心 副高职称
甘肃移动电视频道隶属甘肃广电总台集团新媒体事业部,也是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文批准的甘肃省内唯一一家户外频道,该频道除了有专业的采编播设备和强大的技术制作团队,还有专业的活动策划运营团队,市场营销团队,媒体推广团队,现已成为总台制作中心强大的后生力量,成为广电总台制作中心和公益广告制作、发布的主力军。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8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名称:甘肃飞天广电数字移动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街道张苏滩561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种辽源 电话:****-*******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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