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阜蒙县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采购办公设备项目
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阜蒙县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阜蒙县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采购办公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MXCG2017-1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一体机 | 详见磋商文件 | 4台 |
2 | 复印机 | 详见磋商文件 | 1台 |
3 | 服务器 | 详见磋商文件 | 1台 |
4 | 摄像机 | 详见磋商文件 | 1台 |
5 | 投影仪加幕布 | 详见磋商文件 | 1套 |
6 | 测距仪 | 详见磋商文件 | 37台 |
7 | GPS | 详见磋商文件 | 3台 |
8 | I5笔记本 | 详见磋商文件 | 35台 |
9 | I7笔记本 | 详见磋商文件 | 2台 |
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最高限价:32万元,供应商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本采购项目技术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如有疑问,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三、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5:00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到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磋商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7年3月15日15:00前(北京时间)
缴纳方式:电汇磋商保证金金额:伍仟元。
收款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涉农核算股
账号:
****************672
开户行:工行阜蒙县支行
备注:以公司名头存入,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1、磋商时间:2017年3月16日上午9:00分前(北京时间),磋商时递交响应文件。
2、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阜蒙县财政局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
六、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蒙县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崇 联系电话:
188*****332集中采购机构: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阜蒙县北环路107号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
****-******* 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6日附件:防汛抗旱公告2017-12.docx
****************&file_name=%E9%98%B2%E6%B1%9B%E6%8A%97%E6%97%B1%E5%85%AC%E5%91%8A2017-12.docx">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