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平湖市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平湖市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平湖市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内容 | 工程名称 |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平湖市2016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 |||||||
工程地点 | 广陈镇民主村、三红村 |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和市镇财政解决 | 投资批复 | 浙发改投资[2016]243号 嘉发改[2016]402号文 | ||||||
项目规模结构 | 概算总投资(万元) | 1500万元 | 单项合同估算价 | 约1380万元 | |||||
其他说明 | 新建及维修泵站9座、新建灌排渠18880米、拆除灌排渠2519米、新建机耕路37700米、新建机耕桥1座、土地整治35亩等。 | ||||||||
项目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资质要求 |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平湖市或嘉兴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拟派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6、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8、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委托代理人。 9、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企业主要负责人4个岗位的A证)、B、C 证(1个),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 ||||||||
招标人 | 名称(盖章) | 平湖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
招标 代理 | 名称(盖章)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平湖分公司) | ||||||||
联 系 人 | 戴女士 | 联系电话 | |||||||
开标地点 | 浙江省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必须提交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的16:00前完成项目报名,并通过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企业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户。(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支付,不接受汇票、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其他支付方式)。投标人请按照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建设工程资料-网银保证金流程说明(非CA版)流程进行操作,未能进行注册、报名以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咨询电话:****-********。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帐 号:********1572 2、网上支付保证金作为一款在线产品工具,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因偶发的通信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拥堵、系统升级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投标人应及时向银行反映,并通过应急方式处理投标相关工作。 | ||||||||
发 布 日 期 | 2017年3月7日 |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17年3月29日9:00前 |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 | |||||||||
备注 | 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从本网站自行下载。 2、提交疑问请于2017年3月13日下午4时前,提交疑问以不具名(匿名)********63@qq.com">方式提交到代理公司处********63@qq.com。 3、席位费200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招标人在定标前,将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若中标候选人或其拟派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3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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