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宾王市场分公司四季景观智慧仿真榕树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宾王市场分公司四季景观智慧仿真榕树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宾王市场分公司

  四季景观智慧仿真榕树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询价编号: **GSBWSC-20162017-XJ00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宾王市场分公司现就四季景观智慧仿真榕树货物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四季景观智慧仿真榕树等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和质量技术标准详见供应商报价及承诺表。

  二、供应商报价说明

  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生产厂商、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为设备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的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

  投标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填写报价单。需注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填写相应税率、税额、价税合计。

  三、报价时间和方式

  (一)报价时间及方式:供应商于2017311日下午14:3015:30将报价资料送达至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宾王市场分公司(义乌市宾王路158号宾王市场D区8号门二楼项目办),义乌市内供应商以密封送达的方式报送,义乌市以外供应商以密封后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送。将报价资料送达时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规定报价时间内供应商报价资料未全部报齐之前,任何人不得拆封报价资料。

  (二)提供资信证明:各供应商采用送达方式报价须同时送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三)有相类似的案列,需提供该案列的合同、实样图片及视频作为依据。

  (四)提供灯效与造景实现的技术方案。

  (五)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

  (一)开标前各投标人以转账或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伍仟元,请在汇款用途栏内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

  收款单位: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宾王市场分公司

  开 户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帐号:****************1457

  帐 号:

  (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五日内退还(不计息)。

  (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五、评定成交供应商

  (一)按照招标采购的规定成立询价小组。

  1、询价小组对灯效与造景技术方案进行评定。

  2、技术评定满分40分,高于、等于24分为合格进入商务评审,低于24分不合格予以淘汰。

  3、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在开商务标前由采购人公开宣布。

  (二)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价作为评标价。

  (三)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符合本询价文件的要求,商务满分60分,评标价最低为基准价,每高于1%扣1分。技术+商务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如果供应商的报价超出了采购人确定的最高限价,该报价为无效报价;当有效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直接进入谈判程序。

  六、签发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应当在询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依法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一)禁止该供应商年内参加商城集团及所属公司的所有采购活动。

  (二)其它处理措施。

  七、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经验收合格并交付需方,供方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包括:合同、发票、验收单、……)后15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货物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息,扣减质保期内发生的违约金)。货款凭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单支付。

  八、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书面签订采购合同。

  九、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中标总价款的10%即 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银行本票或现金形式递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wggzy.com)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宾王市场分公司

  地 址: 义乌市宾王市场D区8号门二楼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 传真:****-********

  十二、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供应商报价及承诺表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宾王市场分公司

  201 年3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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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榕树 仿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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