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水西武大桥至陕甘界河段采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西汉水西武大桥至陕甘界河段采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本次采砂规划河段范围为西汉水西武大桥至陕甘界全长72.32km河段上,其中禁采河段包括成武高速太石大桥上游1000m至下游2000m河段范围内;毛坝大桥上游1000m至下游2000m河段范围内;镡河大桥上游1000m至下游2000m河段范围内。同时规划如下水域为禁采水域:距离现有河堤边20m范围内;镡河水文站测验断面上下游1000m范围内;泵站、排(污)水口周围150m范围内;滑坡、塌岸、泥石流的河段;跨河、穿河设施上下游各300m范围内;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采的水域。本次规划23个采砂厂,主要进行建筑用砂、吹填、制砖、取土等采砂活动,采砂年度控制总量为196.2万m3。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二、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的外排废气污染源及其处理措施有:
在运营阶段生产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NOx和SO2,主要为开采粉尘、堆场的扬尘、道路扬尘、机械废气、餐饮油烟等。扬尘产生量和浓度均较小,同时距离附近的村庄距离也较远,扬尘对村庄居民的影响较小。如果加强管理,可大大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的废气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较少,经过沉淀池处理后,重复循环利用;生活废水产量较小,可直接泼洒降尘。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筛料机、采砂船等设备经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机动车产生的噪声,通过限速、禁鸣及加强道路绿化等措施来控制。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日常生活垃圾、废机油抹布、砾石杂料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机油抹布同生活垃圾一起集中处理,废砂砾料回收利用于河岸边坡防护作用。
5、生态环境影响
采砂规划区开采建设,其生活区、生产区及堆场需要临时占用地,开采占用西汉水河道。占用陆域部分会导致生物量的损失、水土流失以及对陆域动物的影响。占用水域部分会对水域生态环境、水生动植物造成影响。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工程措施主要有拦挡、排水等措施;临时防护措施主要有临时排水沟;沉沙池、覆盖物品;植物措施采用因地制宜的适当的绿化方式。
6、地质环境影响
规划区各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对河道地形貌的扰动和影响较大,引发地质灾害主要为采坑边帮、河岸边坡崩塌的地质灾害、含水层的影响。河砂开采过程可能引发边坡崩塌地质灾害、地下水位下降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切实保证治理资金落实,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作以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则本规划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规划项目的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规划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需要考虑;
3、公众对本规划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7年3月6日 调查截止日期:2017年3月20日。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陇南水务局
联系人:王平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2@Tom.com">********2@Tom.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75号广武商厦13楼
八、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0@qq.com">********0@qq.com
陇南水务局
2017年3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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