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第一第三看守所驻所医护人员诊疗服务和监管支队机关市第一第三看守所技术装备网络维护外包服务等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第一第三看守所驻所医护人员诊疗服务和监管支队机关市第一第三看守所技术装备网络维护外包服务等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 市级 招标编号:
采购人: 兰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代理机构:
采购预算:(万元)170


兰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第一第三看守所驻所医护人员诊疗服务和监管支队机关市第一第三看守所技术装备网络维护外包服务等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第一、第三看守所驻所医护人员诊疗服务和监管支队机关、市第一、第三看守所技术装备网络维护外包服务等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 DY2017-27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

第一包: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驻所医护人员诊疗服务(驻所医师4人,护士4人,影像技师2人,为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提供诊疗服务,包含日常巡诊、投监体检、监管场所消毒灭菌等工作);

第二包:兰州市第三看守所驻所医护人员诊疗服务(驻所医师4人,护士5人,为兰州市第三看守所在押人员提供诊疗服务,包含日常巡诊、投监体检、监管场所消毒灭菌等工作);

第三包:监管支队机关、市第一、市第三看守所技术装备网络维护外包服务(看守所的智能化:监控、在押人员对讲、巡更、电化教育、会见管理、门禁、应急照明、报警、周界防范、UPS电源系统、无线信号屏蔽系统等、办公自动化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标准化讯问系统、电话交换机系统、监区的AB门系统和违禁物品检查系统以及监管支队远程监控指挥系统。并对第一、第三看守所、监管支队提供驻场式服务)

三、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第一包68万元,第二包68万元,第三包34万元。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第一包:根据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监管[2014]559号)的要求,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需要在看守所设立专业的卫生医疗部门。因监管场所的特殊性,对医护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极高,工作强度大,同时还要求医护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保密意识。考虑到该项目的专业性和保密性,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二包:根据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监管[2014]559号)的要求,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需要在看守所设立专业的卫生医疗部门。因监管场所的特殊性,对医护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极高,工作强度大,同时还要求医护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保密意识。考虑到该项目的专业性和保密性,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三包: 该项目涉及到15个系统和大量设备的运行维护,部分设备配件和系统版本较早,服务项目较为繁杂,专业特性强,维护等级高,要求较强实时性,一直以来由甘肃华光寒区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驻场维护,是唯一熟悉所有系统、设备和线路的维护商。为保证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不间断性和一致性,以及备品备件和服务配套保障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该项目拟定的第一包唯一供应商:兰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理由为:从2013年开始,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与兰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积极开展医疗合作,并由兰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对安康医院选派的驻所医护人员进行了安全管理培训,系统学习了看守所条例实施细则,提高了驻所医护人员政治素质、安全防范意识、保密意识,有效防止在押人员通过医护人员发生内外串供事件,消除了监区安全隐患;同时安康医院医护人员对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危病号在押人员病情熟悉,便于后续的安全防范和治疗,拟定兰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继续实施本项目。

第二包唯一供应商:兰州市中医医院。理由:从2013年开始,兰州市第三看守所与兰州市中医医院积极开展医疗合作,并由兰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对中医医院选派的驻所医护人员进行了安全管理培训,系统学习了看守所条例实施细则,提高了驻所医护人员政治素质、安全防范意识、保密意识,有效防止在押人员通过医护人员发生内外串供事件,消除了监区安全隐患;且中医医院距离第三看守所最近,开展工作方便高效,拟定兰州市中医医院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第三包唯一供应商:甘肃华光寒区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理由:该公司是专业从事监控系统设计及系统集成和运行维护服务的公司,长期从事监所系统设计和施工项目。且一直为第一、第二、第三看守所和监管支队机关提供智能化系统和设备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工作。近年来还参与了兰州市第三看守所前期智能管理系统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在三所投入使用后,又参与了部分子系统的完善设计施工(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无线信号屏蔽系统、AB门系统)。是唯一熟悉目前在运行系统的维护商,多年来在合作中受到了使用单位的好评。在快速现场服务跟踪、问题及时解决,严格约束服务人员遵守监所安全管理保密制度上特别受到好评。为确保原系统设备运行的不间断性和维护服务的一致性、稳定性、延续性、保密性,提供快速及时的驻场式服务,拟定甘肃华光寒区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六、专家评审意见

第一包:

专家一:马泽宝 甘肃省委党校卫生所 高工

根据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省、我市的实际情况,为了实现公安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高专业化运转模式”,保障各方面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就近、方便、高效的协作支援工作关系,针对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原协作单位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面临实际经费的限制,该院不愿意继续合作,由于该综合门诊部所付经费有限,加之配置人员要求24小时值班,一般医院由于人员紧张,故不愿意参加竞标活动。由于该项目需派驻医护人员,困难多、任务重,加之又是特殊性工作,故只能采用单一供应商方能完成该任务。

兰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是公安局的下属医院,距离第一看守所较近,工作比较方便,同时又是公安局各监管场所的协作单位,故我推荐兰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来负责该项工作。

专家二:丁锁牢 甘肃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高工

根据兰公监管[2015]94号文件,关于印发《兰州市公安局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甘共办发[2015]45)号的要求,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兰州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1、考虑到在押人员患重大疾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2、考虑到在押人员患重大疾病得到及时救治,医疗需求得到保障,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采取设置具备住院诊疗条件的监管医院,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管病区的模式。

3、考虑到医护人员、医疗用房、医疗设备软硬件配置满足工作需要。

4、考虑到其特殊性,加之兰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多年跟该单位合作,在押人员死亡率零记录。所以采取兰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为在押人员提供救治服务。

专家三:李金义 陆军总院 主任医师

兰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监所医疗卫生社会化改革的要求,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但本所人员又不能保障工作任务的落实,技术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现有卫生所人员技术力量薄弱。为保证公安部关于监所医疗卫生社会化改革工作能落到实处,保障在押人员的医疗卫生合法权益,该项目只能依托社会现有医疗机构来完成,也只能由一家医院来承担,才能落到实处,兰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为乙级医院,现有工作人员59人,完全可以承担第一看守所的医疗任务,望在与医疗技术服务合同谈判中,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达成双方满意的合作意愿。

专家四:马世荣 兰州石化医院 主任医师

为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公安监管场所安全文明管理机制,根据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公监管[2014]559号)和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公办发[2015]45号)的要求,保障刑事诉讼和刑事执法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使在押人员患重大疾病得到及时的救治,因监管场所的特性,确保被监管人员安全,根据就近、方便、高效的协作工作关系。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协作单位为兰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专家五:江秀娟 甘肃省肿瘤医院 科副主任

为了贯彻执行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了使在押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重大疾病得到及时救治,也为了医护人员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能够配置合理的医疗用房、医疗设备。

兰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与第一看守所已合作多年,其中医护人员的政治素质,安全防范,保密意识强,熟知监所管理规定,并且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项目具有特殊性。

基于以上原因,同意该项目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第二包:

专家一:马泽宝 甘肃省委党校卫生所 高工

根据我省我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监管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于看守所协作的医院需要就近、方便、高效的要求,加之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同时也需要一些医院的配合,根据我市近几年的情况,一般医院都不愿意参加该项目的竞标活动,故只能采用一家供应商,方能使该项目顺利实施。

由于兰州市中医医院从2013年就同兰州市第三看守所合作,通过近几年的协作,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实现了零医疗事故的目标。故我推荐兰州市中医医院来完成该项工作。

专家二:丁锁牢 甘肃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高工

根据兰公监管[2015]94号文件的通知,(甘共办发[2015]45)号的要求,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兰州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1、考虑到在押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切实保障在押人员权益。

2、考虑到在押人员患重大疾病得到有效的救治,在满足在押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和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基础上,采取设置具备住院诊疗条件的监管医院,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管病区的模式,还具备就近救治的条件。

3、考虑到医护人员、医疗用房、医疗设备软硬件配置满足工作需要。

4、考虑到其特殊性,加之中医医院合作多年,救治在押重病患者零死亡记录。采取兰州市中医医院为在押人员患者提供救治服务。

专家三:李金义 陆军总院 主任医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监所医疗卫生社会化改革的要求,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医疗权益,但该所卫生人员的数量及技术现状不能保障工作任务的落实。因此该项目只能依托社会现有医疗机构来完成,鉴于第三看守所已与兰州市中医医院合作多年,且兰州市中医医院为二甲(专科)医院,人员技术力量完全可以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且这个医院相距较近。

专家四:马世荣 兰州石化医院 主任医师

根据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公监管[2014]559号)和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公办发[2015]45号)的要求,保障刑事诉讼和刑事执法活动顺利进行,使在押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使在押人员患重大疾病得到及时的救治,根据监管场所的特性,确保被监管人员安全,根据就近、方便、高效的协作工作关系,本项目应采用中医医院有多年协作关系,医疗水平和服务到位,兰州市第三看守所协作单位为兰州市中医医院。

专家五:江秀娟 甘肃省肿瘤医院 科副主任

为了贯彻执行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了使在押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重大疾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也为了医护人员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而配置合理的医疗用房、医疗设备。

兰州市中医医院与第三看守所已合作多年,其中医护人员的政治素质,安全防范,保密意识强,并且熟知监所管理规定,前期合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项目具有特殊性。

第三包:

专家一:何方 兰州广播电视台 高工

兰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机关、市第一、第三看守所技术装备网络维护外包服务项目由监控、门禁、对讲、报警、巡查、教育、边界防护、供配电、公安专网、办公网络等15个系统,数千台设备构成,系统种类繁多,链路距离长,系统整合难度高,需配置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进行维护,才能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行。甘肃华光寒区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4年、2015年承建及改造完成了支队机关及监所的关键技术系统,并配置专人提供后期技术保障工作,以专业的服务和良好的技术支撑和保证了个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了各项工作业务的正常开展,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和该公司对技术系统的熟知,继续由甘肃华光寒区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专家二:邱军 甘肃省工商局 工程师

该项目涉及超过15个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的日常维护和培训,业务技术难度大,对维护单位要求高。甘肃华光寒区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曾承担和参与设备的供货和系统设计,且已承担和履行2016年度日常维护工作,对业务理解,维护的日常要点更为深入,公司规模和业务能力较强,已具有包括监控、通信、软件设计施工维护的专业队伍,从监所的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整体外包服务需求方面,该公司已具备了实际上的唯一性。建议由该公司承担“监管支队机关及所属第一、第三看守所技术装备网络维护外包服务”项目。

专家三:邓育洲 甘肃省信息中心 高工

兰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及所属第一、第三看守所技术装备网络维护服务项目包括监控系统、对讲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巡视系统、周界防范和电网系统、usp电源系统、信号屏蔽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电话交换机系统、监控AB门、违禁物品检查等13个系统,服务内容多,涉及面广,技术专业性要求高,甘肃华光寒区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近年来承担以上运维服务工作来,能够保障各系统正常运行,进行现场保障服务,服务态度和技术能力得到了项目单位的认可和表扬,为保障各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服务好项目单位,保证运维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应由华光寒区智能化继续担负运维服务,所列新增费用均属运维保障中增加因素,项目合理。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第一包供应商名称:兰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第一新村1号

第二包供应商名称:兰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武威路344号

第三包供应商名称:甘肃华光寒区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229号

九、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联系人:张瑞喜 电话:133*****286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 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反馈电话:****-*******

2017年3月7日



附件下载
无附件!

标签: 外包服务 网络维护 装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