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环境保护局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和烟气采样仪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沙洋县环境保护局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和烟气采样仪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沙洋县环境保护局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和烟气采样仪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沙洋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沙洋县环境保护局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和烟气采样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BMD-ZFCG-SY*******
二、项目名称:沙洋县环境保护局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和烟气采样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对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和烟气采样仪等设备进行采购,预算金额为21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2、供应商必须是报价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3月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
4、供应商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1、2017年3月8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沙洋县国土资源局院内1栋301室)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和原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委托代理人报名还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9:30时,地点为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湖北汉胜开标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沙洋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朱主任
电 话:181*****28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沙洋县国土资源局院内1栋301室
联 系 人:朱磊
电 话:139*****926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8日
附件 |
********%E8%AF%A2%E4%BB%B7%E5%85%AC%E5%91%8A.doc" target="_blank">询价公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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