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分行招标代理机构甄选招标公告
广西分行招标代理机构甄选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行招标代理机构甄选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17年3月7日 招标编号:2017分行集采005号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家开发银行”或“开行”)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招标代理机构甄选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搭建委托招标代理平台,共采购2家招标代理机构(即入围供应商),服务期2年,与其签订合同,由招标代理机构操作实施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集中采购项目。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 投标人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5. 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时间: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南宁市民族大道149号507办公室) (3) 标书领取联系人:李霄震 韦文幸 (4) 联系方式:****-******* ****-******* 特别说明: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6.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3月28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105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49号)。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7年3月28日14:00 (北京时间)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105会议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49号)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9号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李霄震 韦文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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