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锅炉烟气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锅炉烟气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锅炉烟气治理项目工程施工 | ||||||||||||||||||||||||||
项目编号 | ****-*******-JL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天然气调压撬、液化烃气化器撬、混配器组成。新建天然气调压撬、混.配器、液化烃气化器撬由西向东依次布置在原动力车间厂房北侧空地上。本项目装置管架主要依托炼油厂内的现有管架,充分利用现有设施,以满足工艺管线输送原料的要求。项目将对2 台130t/h 燃气锅炉更换为低氮燃烧器;将原有额定能力Q=14000 Nm3/h 天然气调压撬更换为额定能力Q=28000 Nm3/h 的天然气调压撬;同时增加Q=12t/h 液化烃气化器撬及混配器。新增燃气燃烧器8台套,天然气调压撬一台套,液化烃气化器撬一台套,混配器一台套,减温减压器一台套,共计12台套。利旧瓦斯气液分离罐一台(V=13.2m3)新增电动闸阀 DN150 600LB一台、电动闸阀 DN250 300LB一台。实物工程量:管道合计总量约为 19370m;阀门合计总量约为 76 个;保温材料总计约为31m2。电气设备约4台/套;电气缆线约1000m;仪表设备约7台/套(安全栅、继电器、隔离器等随DCS成套);仪表电缆约5262m。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本项目是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动力车间锅炉烟气治理项目,建设地点为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动力车间装置内东北角,建成后归动力车间统一管理。本项目工程施工,不包括电信工程。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天然气调压撬、液化烃气化器撬、混配器组成。新建天然气调压撬、混.配器、液化烃气化器撬由西向东依次布置在原动力车间厂房北侧空地上。本项目装置管架主要依托炼油厂内的现有管架,充分利用现有设施,以满足工艺管线输送原料的要求。项目将对2 台130t/h 燃气锅炉更换为低氮燃烧器;将原有额定能力Q=14000 Nm3/h 天然气调压撬更换为额定能力Q=28000 Nm3/h 的天然气调压撬;同时增加Q=12t/h 液化烃气化器撬及混配器。新增燃气燃烧器8台套,天然气调压撬一台套,液化烃气化器撬一台套,混配器一台套,减温减压器一台套,共计12台套。利旧瓦斯气液分离罐一台(V=13.2m3)新增电动闸阀 DN150 600LB一台、电动闸阀 DN250 300LB一台。实物工程量:管道合计总量约为 19370m;阀门合计总量约为 76 个;保温材料总计约为31m2。电气设备约4台/套;电气缆线约1000m;仪表设备约7台/套(安全栅、继电器、隔离器等随DCS成套);仪表电缆约5262m。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本项目是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动力车间锅炉烟气治理项目,建设地点为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动力车间装置内东北角,建成后归动力车间统一管理。本项目工程施工,不包括电信工程。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2013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投标人应提供:①企业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质量、HSE管理体系认证;⑤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⑥近三年未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声明。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06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3月10日 17时00分00秒 | |||||||||||||||||||||||||||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6 日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和《投标温馨提示》。4.2 招标文件每套售800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GC-1706招标文件”。4.3 “营改增”重要提示:投标人须认真填写附表《投标人开票信息表》中所有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信息,并应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开票信息有误,导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由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4.4 若中标候选人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工程)》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书面2份及电子版)。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7日 13时30分00秒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3 月 27 日 13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方式为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 5 万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招标机构下述制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GC-170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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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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