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
莎车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
关于莎车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莎车县快速城镇发展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方式》(财政部第74号令),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编号:KSSCX(DY)2017-002号
采购人:莎车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采购项目名称:莎车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
采购内容:本次棚户区改造拆迁蓝线面积673625㎡,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269450.0㎡,征收土地总面积255000㎡,征迁群众户数1700户,群众人数5780人,产权性质均为住宅,征迁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本次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均采用货币补偿方式。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说明(数量、用途等简要说明)
莎车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建设期2年。资金预算总额37500万元,资金用用于本次棚户区改造拆迁蓝线面积673625㎡,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269450.0㎡,征收土地总面积255000㎡范围内,1700户(5780人)征迁群众的货币补偿及项目前期各项费用。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目前莎车县宏远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意向企业已参与了本项目大量的前期工作,且该企业与项目承莎车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已进入政府采购阶段,本项目的采购要点为减少政府付费减轻财政压力。
贷银行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该企业作为项目现阶段的唯一承贷主体,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具备唯一性。同时该企业作为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方,在本项目的操作过程中具备一定的连续性。
同时,因项目投资额较大,不具备商业运营,为减少政府付费,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在对企业的采购过程中应对价格部分充分考虑。目前,莎车县宏远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承贷主体,已承诺若该企业在项目收益方面放弃资本金收益。该企业的此种行为相较于其他企业相比,可最大限度降低政府付费,具备一定的唯一性。
《政府采购法》第31条中的指出单一来源采购的使用条件需具备“唯一性、连续性、不可预见性”中的一项,莎车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符合文件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企业。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莎车县宏远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莎车县团结路12号
联 系 人:路建强
联系电话:135*****128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及其相关信息
专业人员对莎车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进行了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建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法落实。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刘根宏 | 莎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高级工程师 |
阿布力米提 | 莎车县水利局 | 工程师 |
刘有冬 | 莎车县建筑规划设计院 | 工程师 |
张磊 | 莎车县建筑规划设计院 | 工程师 |
张宏 | 莎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程师 |
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反馈至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王瑱梅、丁洪、卢军伟****-*******)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相关信息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莎车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地 址:莎车县新城路32号
联系人:冯玉明
电 话:159*****018
2、财政部门信息
财政部门: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莎车县城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王瑱梅、丁洪、卢军伟
电 话:****-*******
3、公示期限:2017年3月7日至3月13日(五个工作日)
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标签: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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