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兴安盟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兴安盟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安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2016年兴安盟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16年兴安盟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批准文件编号:兴财购准字(电子)【2017】00086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7】政采(公开)0037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兴检会发(2014)第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企业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取得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资格。 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含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等信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则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告知函》(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总监岗位证书及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 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一楼111室秦圆圆****-*******)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U盘,报名后人员不得更换。 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am.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29日上午9:30 投标地点: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五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9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五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南滨河小区盟检住宅楼4-7-102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陈鹏飞 联系电话:****-******* 账户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 采购单位名称:兴安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52号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韩焱 联系电话: 0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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