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林区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电力外网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林区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电力外网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电力外网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7年03月08日 08:41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3月08日 08:30至2017年03月10日 16:00
预算金额¥117.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经理 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栋8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5*****23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广场盛世城E栋12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电力外网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DL-JL17-C000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电力外网工程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以项目采购X[********]-0053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建设资金为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电力外网工程
二、采购范围:电力外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任职资格,有三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采购预算:117.3459万元。
五、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其他资金,已落实。
六、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七、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6969号。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0.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21 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2、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栋8层
联系人:黄处长
电 话:185*****23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广场盛世城E栋1218室
联系人:孙经理 高经理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力 用房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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