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安澄海一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澄海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安澄海一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索 引 号:********7/2017-0009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关:汕头市澄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 成文日期:2017年03月0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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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政府采购分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的委托,就澄海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安澄海一期)升级改造项目(CCD201701)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邀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安澄海一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CCD201701
3.采购预算:人民币1578.4920万元
4.采购内容:汕头市澄海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平安澄海一期)升级改造工作
二、该项目属于下列第4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和说明:
(1)“平安澄海一期”监控点位的重要性不可替代。该项目是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澄海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的视频监控点覆盖了我区最重要的部门、场所、道路和复杂部位,点位的重要性不可替代,为服务“防范、打击、管理、维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广东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三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上报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备案,本次升级改造项目必须基于原有视频监控点位进行前端监控点的高清化和智能化升级。
(2)“平安澄海一期”项目的产权归属问题。本次升级改造项目是在原有系统上实施,而原“平安澄海一期”项目产权属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3)“平安澄海”的平台统一性及数据安全性。鉴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系统建设的需要和视频专网联网平台建设的实际需求,本次升级改造后系统的业务数据必须并入到平安汕头二期平台进行管理使用,因此项目并入对接技术要求十分高;同时,现有的平安澄海一、平安汕头二期系统的数据库中已储存有多年来大量的业务数据,相关数据的保密性、安全性都需高度重视。信息资料比较敏感,一旦泄露会造成不良后果。而平安汕头二期项目也是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投资负责实施建设与运维服务,同一供应商可便于解决复杂的系统对接技术及数据安全问题。
(4)项目的施工影响及工期问题。本次拟采购项目是在原“平安澄海一期”监控点位的基础上进行高清化升级改造,路面施工工程量大,向原有供应商采购,原系统中部分设备可利旧使用,既能避免重复建设,又能确保项目在施工时有效地减少路面开挖,避免对道路的损坏和交通的影响,既能节省投资,又能大幅缩短项目建设工期,提升效益。
四、单一来源论证小组成员:
专家1姓名:林跃烽,工作单位:汕头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家2姓名:陈炳生,工作单位:汕头市澄海区公园管理所,职称:工程师。
专家3姓名:张宏彬,工作单位: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职称:高级讲师。
专家4姓名:朱庆洪,工作单位:汕头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汕头生产力促进中心),职称:高级工程师。
五、论证小组论证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论证小组认为该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内容所要求的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4.供应商谈判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必须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查询时间为公告之日前三年);
七、供应商报名备案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政府采购分中心(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区党政大楼二楼西侧)。
3.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可通过传真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政府采购分中心报名备案,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函一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承诺不提供虚假失效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
(2)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3)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3月16日下午14:30~15:00;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6日下午3时整(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收)
3.谈判时间:2017年3月16日下午3时整
4.谈判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区党政大楼三楼招标会议室。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政府采购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区党政大楼二楼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谢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电子邮件:chcg7090@sina.com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政府采购分中心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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