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综合执法及超限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交通综合执法及超限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礼泉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经礼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礼泉县交通综合执法及超限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资质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礼泉县交通综合执法及超限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CGD(2017)-006号 三、采购单位名称:礼泉县交通运输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阳市玉泉西路残联五楼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交通综合执法及超限检测设备 2、项目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3、预算资金:约9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满足本次采购货物资质的单位;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供应商均可投标。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上均为副本; 3、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或成交通知书原件至少一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单位介绍信和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声明; 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03月08日 至2017年03月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玉泉西路残联五楼招标部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5 日 14:30时 开标时间:2017年 03 月 15 日 14:30时 开标地点:咸阳市玉泉西路残联五楼会议室 十、其他注意事项: 联系人:李路 电 话:***-********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 三 月 八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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