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座椅座套招标公告

客车座椅座套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客车座椅座套项目宣传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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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玖万玖仟元整(99000.00元)。

三、询价文件

本通知为正式询价文件无需购买

四、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3月10日17:30以前(上班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疾控中心行政楼第三层310室。

(三) 开标时间:2017年3月13日10:00(请投标代理人提前10分钟到场)。

(四) 开标地点:江津区疾控中心行政楼402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元人民币(2000.00元)。

1. 现金交费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到本单位财务科才能参与投标。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七天内无息退还。

2. 转账交费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以下帐号,并到本单位财务科开具到帐凭据后才能参与投标。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三十天内无息退还。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开户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支行营业部

账号: 1501 0101 2001 0009 157

备注:付江津区疾控中心客车座椅座套项目宣传投标保证金款,小账号:********195

六、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一览表(格式附后);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询价活动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4. 为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三)投标文件的装订:

1. 投标文件为一式一份。

2. 投标文件必须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逐页盖章。

3. 投标文件应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封面单位名称和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1.各投标人只对所投合同包作完整唯一报价。

2.各投标单位请自行踏勘现场。

3.报价包含投标单位企业管理税费、劳务费、食宿费、按相关规定应由投标单位承担的全部费用,由于人工费涨价因素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逐页盖章的;

(4)信封密封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6)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7)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6.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质疑于2017年3月10日上午12时前提交(也可电话咨询),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质疑相关格式自定)。

七、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中标人。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最低相同报价的单位现场进行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5%(含5%)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采购人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二)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单位将对投标人资质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或重新组织采购。

(三)采购结果在江津区疾控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八、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本中心将在三年之内拒绝被查实方参与本中心内的分散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九、采购的质量及其他要求

1.质量要求:座套广告投放车辆为江津客运中心到江津区各镇街客车,每车座位数不少于30座。材料应满足招标项目指定规格要求;质量以座套及其广告标语能正常使用4个月以上为准。

2. 安装和售后:中标方负责联系车辆和安装,并负责座套及其广告标语的后期清洁、维护和更新等。

3.广告时间和内容更新:广告发布时间从2017年3月到2017年8月,每车座位前后位置广告每月更新一次。

4.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5.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若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6. 有效期限: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传真件同样有效,宣传结束合同自动终止。

7. 其它约定: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138*****086

传真: ***-********

邮编: 4022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座套 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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