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展览馆及博物馆工程博物馆展厅装饰设计招标公告
规划展览馆及博物馆工程博物馆展厅装饰设计招标公告
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及博物馆工程博物馆展厅装饰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703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及博物馆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2)6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博物馆展厅装饰设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设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及博物馆工程博物馆展厅装饰设计项目。
2.2招标范围:地上三层展厅区域(3830平方米)室内装修、相关节点末端设计及相关展柜设计。
2.3工程地点:南部新城经济开发区,市府南路以南、市府西路以东、邮政枢纽以西、规划路(丙二十四路)以北。
2.4设计周期:设计方案及相应施工图设计不得超过30天。
2.5设计深度标准要求: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一项以上(含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每日8:30 时至 11:30 时,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埠企业提供入吉备案证明,以上证件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5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30日9时30分整,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寓6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马丹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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