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31届全国荷花展大观公园楼外楼片区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年第31届全国荷花展大观公园楼外楼片区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1.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2017年第31届全国荷花展大观公园楼外楼片区改造,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2017年第31届全国荷花展大观公园楼外楼片区改造。
1.2.2项目地点:昆明市大观公园。
1.2.3采购预算:550000.00元。
1.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1.2.5谈判范围:2017年第31届全国荷花展大观公园楼外楼片区改造主要内容:小观楼修缮80平方米(琉璃瓦面翻新、油漆彩画翻新、挂落、景窗、吊顶、靠栏、台基翻新);八角亭修缮65平方米(琉璃瓦面翻新、油漆彩画翻新、挂落、吊顶、靠栏、台基翻新);长廊水榭修缮70平方米(屋面防水、琉璃瓦面屋面翻新、油漆彩画翻新、挂落、吊顶、靠栏、台基、水榭平台翻新);场地修缮500平方米。
1.2.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2.7标段划分:本次谈判只设一个标段。
1.2.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3.1供应商是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完成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1.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3.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1.3.5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是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1.3.6根据昆政办(2010)75号文要求,供应商若为昆明市外来企业且没有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应出具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
1.3.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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