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新平县者竜乡竹箐村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新平县者竜乡竹箐村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文件云国土资环〔2016〕1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平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新平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玉溪市新平县者竜乡竹箐村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新平县者竜乡竹箐村。
2.3项目概况:对者竜乡竹箐村6处不稳定斜坡进行治理,项目投资概算246万元。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合同段)。
标段:玉溪市新平县者竜乡竹箐村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范围:具体以本工程量清单、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为准,如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3.1.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工环专业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1.4业绩要求:近3年应至少完成过1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招标工期内未承担其他在建(代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3.1.6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工程的能力。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1.9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北京路延长线金领时代A1栋1005室)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1200元,图纸5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8)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00时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 新平县锦秀路23号
联 系 人: 白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延长线金领时代A1栋1005室
联 系 人:包莉娜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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