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乌烈镇道隆村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昌江县乌烈镇道隆村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昌江县乌烈镇道隆村绿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
招标人 | 昌江黎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项目所在地 | 昌江 |
项目投资属性 | 政府国有投资 |
公告内容 | 乌烈镇道隆村绿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烈镇道隆村绿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 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昌发改函〔2016〕47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昌江黎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昌江黎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新建村入口湿地公园1941平方米,居民活动广场1900平方米,红色文化广场854平方米,休闲文化广场94平方米,传统文化广场251平方米,生态文化广场674平方米,景观绿化25624平方米,水平台677平方米,木栈道451平方米,生态停车位313平方米,文化景墙84米,栏杆458米,挡土墙233平方米,围墙234米,廊架3坐,以及厕所、景观亭、塔楼、农家乐改造等工程。 2.2 建设地点:乌烈镇道隆村。 2.3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绿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事宜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提供网站截图证明(加盖公章);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3 月 06 日至 2017 年 03 月 10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海口市杜鹃路15号银通花园东楼205房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3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省招标协会招标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江县文明办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江县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杜鹃路15号银通花园东楼205房 联系人:郭工联系人:张工 电 话:****-********电 话:****-******** 2017 年3 月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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