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交易信息
盘山县纪委办案室改造弱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盘锦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盘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盘山县纪委办案室改造弱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文件编号
编号:MR2017-PJCG001
二、项目内容
盘山县纪委办案室改造弱电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采购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共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本包的采购内容必须整体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报名、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3月8日至 2017年3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证明资料: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备具有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四、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供应商于2017年3月8日至 2017年3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后,资格预审合格后到盘锦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整,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
报名地点:盘山县政府综合楼723室(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评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招标会议。
八、项目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盘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徐家辉
联系电话:
138*****555采购代理机构:盘锦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炫特区A座707室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传 真:
****-*******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吕品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E-mail:
********8 @qq.com
地址:盘山县政府综合楼723室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号:
****************3910
户名: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