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心综合楼主体夜景照明亮化二次设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文化中心综合楼主体夜景照明亮化二次设计工程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审批投资管理【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衡水市儒乡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衡水市河阳东路与红旗大街交口西北角。 2.2建设规模:本工程针对文化中心综合楼主体通过投影、景观照明等方式进行照明亮化工程建设。 2.3招标范围:文化中心综合楼主体照明亮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照明工程或相近专业)。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5外埠企业投标的开标前须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3月8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14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衡水市儒乡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中路44号 联 系 人:张希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大陆裕丰广场H座2单元901室 联 系 人:王驰骋 电 话:****-******* 电 子 邮 箱:rhah9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