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法庭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审判法庭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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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9J-********-****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室外工程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
局以新经发投资【2016】18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拨付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
为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纬三路以南、纬五路以北、经七路以东,经九路以西区域。
(3)资金来源:新区财政拨付。
(4)本项目投资约:460 万元。
(5)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 30460 平方米。其中:立案用房建筑面积 940 平方
米,审判用房建筑面积 11830 平方米,执行用房建筑面积 310 平方米,信访接待
室建筑面积 1060 平方米,审判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1800 平方米,审判信息管理用
房建筑面积 920 平方米,诉讼档案用房建筑面积 2290 平方米,司法警察警务用
房建筑面积 310 平方米,辅助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2300 平方米,诉讼服务中心用
房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建筑面积 6700 平方米。
(6)计划总工期:7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4 月 1 号
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 6 月 15 号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围墙、
电动伸缩门、垃圾收集点,室外土方,沥青混凝土道路,花岗岩硬质铺装,机动
及非机动车停车位铺装,庭院、露台及屋顶绿化,树池、花池、水景、踏步,室
外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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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近三年(2014 年 1 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
力。
(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3 年至 2015 年或 2014 年至 2016 年)良好的
财务状况(以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
(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
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具有近三年(2014 年 1 月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以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
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
自动放弃投标。
(5)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
息系统锁定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 年 3 月 8 日 18:00 至 2017 年 3 月 13
日 18:00 获 取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sggzyjy.cn)
网站 ,获取方法: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
说明”,注意事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
网上报名购买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5.其他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附社保证
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
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 1 人;安全生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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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或 C 证);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安
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
2)报名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
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须自
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
项目投标备案表》,并将备案表编入文件第九章“ 其他材料”中。(具体执行
甘建建【2016】20 号文的要求);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验。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 18:00 时之前,单独打印 一份《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
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加盖单位公章,
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见招标公告联系方式)。
注: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
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
3)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赌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
检会[2014]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
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
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
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4)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预审文
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
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5)凡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全省重大项目须执行“一标两约三诺”
工作的要求,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自行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附件《投
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一份放在文件中提交,一份带至开标现场提交。)
6)根据新城建发[2014]458 号文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电子投标文件网
卡 MAC 地址一致的情况,按废标处理。
7) 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持有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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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欠薪”证明方可参与招投标。招标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无欠薪”
证明,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8)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
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
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
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
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17 年 3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第一开标室(地址:兰州新区
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并决定是否参
与投标。
9.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兰州新区兰州地铁商务中心 7 楼
联系人:贾凯岳
联系电话:180*****573
2、招标代理机构: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18 号高新技术创业园
联系人:潘铎昊
联系电话:152*****695
3、审核备案单位: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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