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墩初级中学食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沟墩初级中学食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食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食堂改造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校园内;2.2工程规模:阜宁县沟墩初级中学食堂改造工程的施工;2.3计划工期:15 日历天;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8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3.9教育基建在建项目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3.10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报名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不一致的,开标前均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0日,每天上午8:30到11:00,下午14:30到17:30,报名时需投标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交报名费200元;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教育局基建科209室,联系电话: 159*****233五、本工程预算价8.52万元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工程款总价的60%;余款经审计部门审核后,根据审计结论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八、开标日期和地点:2017年3月13日10:00时,阜宁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九、评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十、联系方式联 系 人:孙杰 联系方式:159*****233 2017年3月8日
标签: 中学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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