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净化系统维保外包项目(重新)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净化系统维保外包项目(重新)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净化系统维保外包项目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7]75号,委托代理编号:LYZC-170214)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净化系统维保外包项目(重新)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7] 75号
3、项目为一个整包。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标的物名称

预算

1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净化系统维保外包项目

30万元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合同条款

1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空气净化系统维保外包项目

具体维保的工作内容包括:所有区域的空气层流净化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维保区域洁净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具体包含冷热源设备、空调水系统、洁净空调系统、排风系统、强弱电及照明系统、门控系统、医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净化空调机组、排风机组、可编程智能控制系统等。

响应时间:派驻2-3名技术人员常驻医院,保证提供 7×24 小时服务响应,系统出现故障时,维护工程师到达现场的时间不超过10-15分钟,并在最短时间解决问题。

1、服务时间: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按季度平均支付维护保养费用。

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
2.1.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2.1.3.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5.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净化工程维保服务)。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原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00号
联系人:李赛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罗婷 罗丹
电 话:****-******** (办公) ****-********(传真)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LYZC- 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外包 维保 空气净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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