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河镇茅坝移民搬迁特困户集中安置点11#、13#、14#楼工程招标公告

张家河镇茅坝移民搬迁特困户集中安置点11#、13#、14#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勉县张家河镇茅坝移民搬迁特困户集中安置点11#、13#、14#楼工程已由勉县发改局以勉发改发【2015】3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勉县张家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陕南移民搬迁专项补助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勉县张家河镇茅坝村。本次招标的工程主要内容:建设11#、13#、14#特困户安置住房3栋36套;2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1974.87㎡,并修建室外配套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本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2购买资审文件的企业须注册建造师本人持企业介绍信,携带下列证书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携带下列证书的原件:建造师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建安B证、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并提交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

5.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勉县张家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520

标签: 搬迁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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