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庄镇张家桥村土地承包招标公告

辛庄镇张家桥村土地承包招标公告

为做好新一轮水稻规模经营承包工作,充分利用和保护耕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发展,根据常办发【2013】34号文件和常办发【2014】60号文件精神,经村两委会决定,对本村农户流出的1091.86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发包招租,现将有关竞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条件
1、具有常熟市籍农民(以户口簿或身份证为准),并符合市农委发布的资质条件。在本市范围跨村跨镇域竞标,按照本组、本村、本镇的顺序,在同等条件下,排列前面的享有优先承租权。
2、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3、年龄60周岁以下(原承包户放宽至65周岁以下);
4、为鼓励4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从事粮食规模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5、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文化基础;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根据便于生产管理原则和自然基础条件来确定标段范围,面积一般为100—300亩之间。依次为:第一标段:北庄、濮巷、陈家塘、毛巷后,约为 141.02 亩;第二标段:毛巷西、毛巷前、施家桥后、毛家弄后,约为157.6亩;第三标段:毛家弄后、毛家弄东、葛家塘前、王家塘后,约为139.39亩;第四标段:汤家桥、邹家塘、席家塘后至弘福路、陈巷西、陈巷东,约为175.89亩;第五标段:弘福路东至西桥西、殷巷、俞家塘,约为200.26亩;第六标段:西桥东至朱巷村路、蒋家塘前、程家塘,约为126.72亩;第七标段:朱巷村前至朱巷村路西至蒋家塘东、许家塘前,约为120.77亩。
2、以上各标段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种植面积结算土地承包费(多退少补),
三、报名、投标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 3月7日——2017年 3月 14日;
2、报名地点:辛庄镇张家桥村村委会;
3、投标时间和投标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时带本人身份证,如实填写投标人员基本信息表,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
四、标底、承包期限及合同履行保证金
1、标底与最高报价:各标段不论地块差异,土地承包费标底均为每年每亩700元(如承包期为非生产周年的,承包费大熟(水稻)按70%,小熟(小麦、油菜)按30%);
2、承包期限:承包期自2017年 5月 1日起至2020年 4月30日结束;
3、合同履行保证金: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交纳每亩400元的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到期履行约定义务的,全额退还,但不计利息。
五、土地用途
  以上各标段的地块只限种植稻、麦、油三种作物,不得改种草皮等其它作物,如发现有改种规定外作物情况,视同违约处理,发包方将收回中标者的土地种植权,没收其全部合同履行保证金及当年度的承包费。
六、招标方法和注意事项
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投标场地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本次招标采用明底暗投的方法,标底价为每亩每年租金人民币700元,投标报价必须以每10元或10元的整倍数在标底基础加价竞标;本次投标设最高限价,每亩每年租金人民币最高限价为850元,最高标金额出现相同的,先满足条件优先者,同等条件以抓阄方式确定最后中标者。
3、投标报价金额低于标底者视为恶意投废标,将作没收投标保证金处理,填写投标卡必须用水笔,字迹要清楚,无法辨认或用文字说明的为废标。
4、中标后悔标者,作违约处理,发包单位将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段地块再发包方式由发包单位自行决定;
5、扰乱投标秩序或串标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已中标的,视为中标无效,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流标的标段发包方式由招标单位自行决定;
7、中标人必须自主经营,亲自从事种植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中标地段,违者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中标地段,并没收当年土地承包费和全部合同履行保证金;
8、中标者必须实行机械化作业,承担市政府推进的机插秧、农药集中配送、交售国家粮食任务等工作义务,机插秧面积不得少于70%。有义务对原大户的现有农机具按实际出资额扣除折旧(年折旧标准10%—12%)后进行受让处置。
七、相关事项
1、中标者应在中标后七天内一次性缴清承包款,然后签订承包合同。逾期未付款者,作悔标处理,没收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且对该中标者竞得的地块由发包方重新组织发包,发包方式有发包单位自行决定;
2、未中标者从投标之日起7天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如投标方不主动来领回投标保证金,不管时间长短,一律不计息;
3、中标者在种植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债权债务均有中标者自行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
4、中标者在种植期对农田水利、灌溉、道路等方面的投入及添置的农机具与生产物资(含各类农机械、运输存储机器具、种子、农药、化肥、工具、生产生活物资、晾晒设施等)在承包合同期满后,由中标者自行处理,与发包方无方;
5、中标者在承包期内,不得以任何土质、气候、水质、自然灾害、管理不当等状况造成减产和绝收为理由,而要求发包方减免承包款。中标者在承包期内产生的收益风险及其他意外风险等与发包方无关,由中标者自行承担。
6、在承包期内,如遇上级或村征使用土地,中标者应无条件退还承包地,发包方只负责赔偿实际征用面积地上当季所种农作物损失部分和承包上交款,赔偿标准上级有文件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无文件的按照当年市场价协商决定;
7、因上级要求本村大户水稻需种数量要在2017年3月9日前上报,如中标者不是原种田大户,应按定购价接收原种田大户所定购的水稻种子所有数量。
八、投标会场纪律
1、谢绝非工作人员及非投标人员入场;
2、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服从场内主持人及执勤人员管理;
3、投标人按投标顺序排队投标;
4、如有违反会场纪律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本公告相关内容由发包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席晓锋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辛庄镇张家桥村
2017年 3月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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