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龙市中学物业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合川区龙市中学物业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合川区龙市中学物业管理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物业管理 | 2年 | 30000 |
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
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或以上物业资质证书。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报名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二)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报名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注: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投标人将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三)公告发布期限: 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6日,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再下载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在投标报名时收取。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4月6日北京时间09:3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北京时间10:00
(九)开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帐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红色标注“投标保证金帐户”。
(三)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按规定金额一次性支付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内,并于2017 年4月6日10时前到账,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投标保证金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视为未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特别提醒:
1、为方便投标保证金的核查,请各投标人把银行进帐单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进入合川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qhcjy.com)注册(注册名称应与银行开户名称一致)。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持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到合川交易中心财务室(501室)进行核验。法定代表人办理审验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委托他人办理审验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帐户信息,无需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原件到财务室进行注册变更和核验)。
3、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注册核验的,应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带至开标现场审验。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完成后,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示无质疑后,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4、流标项目的保证金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5、因故未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注册而耽误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3)********
六、投标有关规定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交易中心拒绝接收。
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一) 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学
联系人:李春勤
电 话:138*****666
地 址: 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
(二)采购机构: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林倩、胡洁
电 话:(023)********
标签: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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