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临武县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临武县环境保护局 的 临武县环境保护局专业治安巡逻队员服装采购,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17)090号 ,委托代理编号:YC-CZZF(FW)-*******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1.长沙市德邦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湖南清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湖南德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17)090号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批) | 预算(元) |
临武县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采购项目 | 1 | 1600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临武县土壤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年度验证的《社保登记证》(或者由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公司近六个月(指2016年9月-2017年2月)所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社保登记证或缴纳证明;
5、单位资质证书;
6、经办人身份证;
①②带原件留原件,③④⑤⑥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天一名邸商务酒店16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3月 10日17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临武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黄主任 电 话:139*****536
地 址:临武县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联 系 人:邝女士 电 话:********118
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名邸商务酒店16楼160A16室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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