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塘栖镇超山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余杭区塘栖镇超山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批准,现就余杭区塘栖镇超山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塘栖镇超山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TYZFCG2017-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余杭区塘栖镇超山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内容为食品加工、烹调制作、备餐、通风等厨房与烹饪专业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或具有标准编写证书(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颁发);
4.投标人具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浙江省燃气具协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省内相关机构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余杭区临平东大街7号中都写字楼5楼5A-07会议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燃气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原件及复印件;
6、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或标准编写证书(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颁发),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05341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塘栖镇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天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杭州余杭临平东大街7号中都写字楼5楼
联系人:姚正华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余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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