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埭街道新群村农民公园(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钟埭街道新群村农民公园(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平湖市钟埭街道新群村农民公园(绿化)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经开投[2017]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钟埭街道新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平湖市钟埭街道新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工程位于宏建路与兴平四路交叉口(爱邦铝业南侧)。新群村农民公园工程(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20328平方米;施工图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12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为3587.84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198.5037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嘉兴市园林项目主管。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pedz.gov.cn/或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 3月 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7 @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 3月 14日。招标人将于2017年3月1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3月 20日 14时 00分,地点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建路1299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www.pedz.gov.cn/)发布。
7. 特别说明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 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商银行经开支行
帐 号:2010 0000 0390 746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平湖市钟埭街道新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平三路与宏建路交叉口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321-327号
邮 编: 314200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陆佳军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 @qq.com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2017年3月 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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